各县、区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税发〔2010〕7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省统一普通发票票种、式样
(一)我市启用全省统一的普通发票
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启用全省统一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旧版普通发票使用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纳税人开具和税务机关代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需下载省局指定的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单机版开票软件V2.0(免费),下载路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外网:www.ah-n-tax.gov.cn,内网:http://79.16.18.6),请自行下载安装。
(二)取消合肥市普通发票代码
省局将现有普通发票票种大幅度精简、压缩、合并,并统一发票的标准规格、式样、代码。旧版发票中前5位代表合肥市的13401不再使用,新版普通发票代码采用省级编制,代码不再区分各地市,前5位代码全省统一编制为13400。新的代码规则中对部分代码含义作了调整,请参看附件4。
(三)取消医药行业类发票
按照省局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医药系统的《合肥市医疗保险专用发票》、《合肥市医疗器械销售统一发票》不再作为特殊行业普通发票使用,只能使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或《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二、手工版普通发票发售对象
(一)取消手工版(万元)普通发票
自2011年起,全国统一取消手工版(万元)普通发票。为遵循总局“强化机打,压缩手工”的原则,市局计划在2011年底之前,积极推广、扩大机打发票的范围,逐步取消手工版(千元)普通发票,只保留手工版(百元)普通发票,待条件成熟时取消手工票。
(二)一般纳税人停用手工版普通发票
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市一般纳税人只能使用电脑版发票,手工版普通发票禁止使用。
(三)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发票问题
此次发票换版,我市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新的手工版(百元)、手工版(千元)普通发票。票面金额满足不了需求的,可申请使用电脑版普通发票。
三、关于冠名发票印制管理
2011年普通发票换版,除具有全省范围的电力、烟草、自来水、燃气等行业可使用企业冠名发票外,严格控制冠名发票印制。冠名发票一律按照省局统一式样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规格印制。用票单位应根据通用发票打印要求,及时修改打印软件。凡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式样和统一打印软件的行业或单位,由税务总局下文明确。凡采用通用机打发票并使用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的,不属于冠名发票行政审批管理范围,按一般发票领购手续办理。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7月-9月)
研究制定我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媒体对外宣传发票换版事宜,发布发票换版公告。
(二)过渡阶段(2010年10月-12月)
新旧版普通发票同时使用,并逐步停止供应和收缴旧版发票。要求所有的纳税人在年底前缴销旧版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做新的发票票种鉴定,发售新版发票。辅导、培训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正确使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单机版开票软件V2.0。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月起)
旧版发票停止使用,新版发票全面推广使用。
五、统一思想,优化服务
此次普通发票(包括冠名发票印制)换版,需使用省局指定的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单机版开票软件。市局计划在10月中旬对税务干部进行培训,各县局、区局要合理安排计划,负责分批对纳税人进行业务培训。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普通发票票种简并统一的重要意义,优化服务,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把发票换版作为四季度的工作重心,认真落实,确保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略)
1.安徽省国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目录
2.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3.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票种代码和分类代码表
4.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通告
5.合肥市国税局2010年新版普通发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