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安徽所属地市合肥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关于我市税务稽查机构职责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12-04
【字体: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合肥市税务局)于2018年9月30日向社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新设立执法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执法机构公告》),公告明确了我市税务稽查机构职责范围。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执法机构工作职能,提升案件查办效率,以下案件不受《执法机构公告》中规定的指定辖区或范围限制:

一、合肥市税务局组织、分配、交办的案件;

二、承接《执法机构公告》前未查结的案件;

三、检查(协查)过程中发现需要延伸跨区域或范围检查(协查)的案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4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