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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公告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16-01-21
【字体: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注释:继续有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规范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通知》(淮地税函〔2012〕157号)附表中的月销售(营业)额“不足20000”统一修改为“30000以下(含)”“20000以上(含,下同)”及“20000以上”统一修改为“30000以上”。(详见附表)

二、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21日

 

淮北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表

 单位:元

行业

项目

月销售(营业)额

征收率

农林牧渔业

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和其他农林牧渔业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不足50000

0.5%

50000以上

1%

工业

采矿业(包括:采石场等)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

2%

制造、加工和其他工业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不足50000

0.5%

50000以上

1%

修理

修理、修配业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

1%

商业

商品零售和批发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不足50000

0.5%

50000以上

1%

交通

运输业

货物运输、装卸搬运

 

1.5%

客运(包括:出租车、中巴车、大客车等)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不足50000

0.5%

50000以上

1%

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不足100000

0.5%

100000以上,不足200000

1.5%

200000以上,不足300000

2%

300000以上

3%

服务业

住宿和餐饮业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不足100000

0.5%

100000以上,不足300000

1%

300000以上

1.5%

医疗服务业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不足50000

0.5%

50000以上

1%

代理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行业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不足50000

0.5%

50000以上,不足150000

1%

150000以上

1.5%

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业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不足50000

0.5%

50000以上

1%

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装潢、其他工程作业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

2%

其他行业

上述未列明的行业

30000以下(含)

0%

30000以上,不足50000

0.5%

50000以上,不足100000

1%

100000以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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