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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稽查局等3个税务稽查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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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精神,为确保我市各项税务稽查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设立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其主要职责划分如下:

一、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审理税收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负责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本级税收违法案件检举的受理、处理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税收违法案件检举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蚌埠市体育路58号财税大楼5楼;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552-3058169;

二、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的税收违法案件检举的受理、处理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税务稽查、税务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审理辖区内一般案件;负责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辖区包括蚌埠市龙子湖区、蚌山区,五河县,固镇县,蚌埠经济开发区。

办公地址:蚌埠市交通路232号;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552-3099081;

三、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的税收违法案件检举的受理、处理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税务稽查、税务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审理辖区内一般案件;负责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辖区包括蚌埠市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办公地址:蚌埠市淮上大道淮上区人民政府院内;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552-2831338;

四、其他事项

自成立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行使对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稽查权,在上述稽查机构成立前由原稽查单位对纳税人实施但未结案的税务稽查工作,由上述稽查机构对口承接、延续办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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