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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工作职责的公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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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按照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现将2个派出机构的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的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有关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省外、市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重点税源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蚌埠市南山路76号

联系电话:0552-2053778

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552-12366

二、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市区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包括车辆购置税在内的所有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具体有:税(费)信息采集确认、税(费)申报、税(费)征收、税(费)解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防伪税控发行、行政许可、税收优惠备案及核准事项、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市区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办公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95号

联系电话:0552-3183750

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552-1236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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