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表证单书使用,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表证单书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的表证单书种类
“六安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更换为“代开发票申请表”;(代开发票申请表样式详见附件1) “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将其中原“国税机关”字样更换为“税务机关”;(新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诚信纳税承诺书”将其中原“国税机关”字样更换为“税务机关”;(新诚信纳税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3) “车辆购置税免税申请审批表”更换为“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样式详见附件4)
二、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表证单书。各县(区)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税收表证单书的使用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合并后启用新的税收表证单书,适用本公告规定,原税收表证单书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4: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rar
附件3:诚信纳税承诺书.rar
附件2: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rar
附件1:代开发票申请表.rar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