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税务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是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重要方式,与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直接相关。通过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依据,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内容
经过清理,形成《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中全文失效废止的文件共计3份。
三、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作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起草说明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通过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全文失效作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依据,便于税务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
二、起草依据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
三、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共梳理出全文失效作废的文件共计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