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全面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指标要求,强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新环境,结合白山市税务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
(一)持续减少纳税次数。严格落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巩固提升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多税合一”改革工作成效,按照总局、省局要求做好税费综合申报,落实简并部分税种征期,确保2022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将纳税次数统一压减至2次。
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政策,落实上级局税费综合申报范围,推广电子税务局“汇总申报”模块应用,实现多税种一端进入、一页集成、一键申报、一次缴税。
(二)持续压缩纳税时间。纳税时间普遍控制在90小时以内。积极宣传和组织落实省局修订更新的《纳税人办税指南》,确保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有据可依。严格按照“非接触”办税指引,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 APP、自助终端办理涉税业务,压缩办税时间。深入开展网格化服务,点对点辅导纳税人办税,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推广使用电子印章系统功能,启用主管税务局机关电子印章,在高频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三)持续做好“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工作。贯彻国家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流程、手续的工作要求,全面做好“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工作。
做好创业就业等综合性税收优惠政策“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工作。落实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按总局、省局要求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在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同时,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等规定开展减免税后续管理,如风险管理、税务检查等,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四)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依托全省综合政策直达平台、吉事办小程序 (APP)或依法运用其他大数据技术手段,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依托“吉税办”征纳互动平台进行网格化精准宣传,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三、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
(五)全面落实纳税服务事项上网办理。积极推广电子税务局应用,全面对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协同联动,年内实现涉税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
根据“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清单,及时面向社会发布,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理涉税业务。推广电子税务局远程咨询互动功能。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
(六)持续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办理。按总局、省局工作部署,落实个人存量房交易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用,做好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工作。
待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权限开放后,按照工作部署,实现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七)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遵照执行税务总局发布的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额外的证明材料。督促检查各级税务机关的贯彻落实情况,搜集整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解决反映的问题,确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八)应用“容缺办理”事项。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要求,执行税务登记注销环节相关“容缺办理”规定。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费事项,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办理。坚持容缺办理执行原则,全面落实201项涉税业务的容缺办理。
(九)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减少重复报送,有效减轻办税缴费负担。进一步落实市局机关数据共享及获取工作,加大与市政数局在数据共享方面的协调力度,在确保数据安全基础上,畅通数据获取途径及渠道。按照业务部门提出的可以通过数据共享,减少重复报送的业务需求,积极通过市政数局获取和供应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