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对原松原市国税局、松原市地税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继续执行1个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 题
发文日期
文 号
1
松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2016年12月29日
松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