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新税务机构将逐步分级挂牌。为确保延边州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依据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延边州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在新税收机构挂牌后,均以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名称对外执法,均暂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税收业务印章。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