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为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的派出机构。
二、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挂牌后,以派出机构的名称对外执法,使用派出机构的税收业务印章。
三、《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8〕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废止。
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和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按照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安排,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批复同意的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稽查一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稽查二局等5个派出机构的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市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重点税源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暂时承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暂时承接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承担相关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日常服务管理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104号
邮编:133000
联系电话:0433——2806052
二、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款征收、纳税服务等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暂时承接自然人契税等相关税费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104号
邮编:133000
联系电话:0433——2801102
三、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稽查局
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负责稽查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受理、查办税收违法案件举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
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4158号
邮编:133000
联系电话:15943330400
四、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承担州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延吉市、图们市、珲春市、龙井市、汪清县、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第一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104号
邮编:133000
联系电话:0433——8152377
五、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承担州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敦化市、和龙市、安图县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地址:敦化市敖东大街
邮编:133700
联系电话:0433——676809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