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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5〕11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0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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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转发给你们,原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年薪制个人所得税计税范围的通知》(辽地税发〔2004〕128号)文件同时废止。请务必做好宣传辅导工作,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

 

二ΟΟ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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