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相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保障纳税人顺利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进一步完善纳税人办税渠道,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号)相关精神,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相关事项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是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一种申报方式,它与直接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等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率。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通过邮寄申报的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三、通过邮寄申报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截止时间?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办理邮寄申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日期均一致,如采用邮寄申报,具体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日戳日期为准。
四、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未完整、准确填写申报信息的,将如何处理?
纳税人应当清晰、准确、完整填报纳税申报表,并一式两份寄送邮寄申报受理机关。邮寄申报资料不齐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逻辑错误,或者选择寄送的税务机关有误的,不予受理,相关业务无法正常办结,并按照法定形式和程序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