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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
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公告〔2020〕2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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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山西省葵花公益基金会

2.山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山西省华侨公益基金会

4.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5.山西省孝行公益基金会

6.山西省清云慈善基金会

7.山西省法律援助基金会

8.山西省娴院慈善基金会

9.山西省中维阳光教育发展基金会

10.山西省汾酒集团公益基金会

11.山西省创融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12.山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3.山西省金色阳光法治促进基金会

14.山西省古交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15.山西省慈善总会

16.山西省南烨博爱公益基金会

17.山西省泽壹慈善基金会

18.山西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9.山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20.山西证券公益基金会

21.山西省上善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

22.山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3.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4.山西省文华教育基金会

25.山西省田玉成慈善基金会

26.山西省曲沃县沃才教育发展基金会

27.山西省沁源县教育基金会

28.山西省爱民健康基金会

29.山西省范亭教育基金会

30.山西省大土河爱心公益基金会

31.山西省开元文物保护基金会

32.山西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3.吕梁市慈善总会

34.吕梁市留守儿童救助协会

35.孝义市慈善总会3

6.吕梁市善行道爱心志愿者联合会

37.吕梁市公益志愿者联合会

38.吕梁顺风公益联合会

名单所列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3年。

各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名单中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存在违反《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省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反映。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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