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适应烟草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税收管理,经研究,对撤消县级烟草公司及取消其法人资格后,市以下烟草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管理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计算缴纳及管理方式
(一)增值税计算缴纳方式。按照市级烟草公司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方式,今后,市以下烟草公司增值税统一由市级烟草公司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分别按县级营销部的销售额占市级烟草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计算出应缴增值税,由县级营销部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缴纳入库。计算公式为:
县级营销部应缴增值税税额=市级烟草公司应缴增值税总额/市级烟草公司销售总额×县级营销部销售总额
(二)增值税管理方式。因县级营销部不销售、不开票,所以不再保留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日常管理由县级营销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市级烟草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定期对该企业(包括县级营销部)增值税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及管理方式
(一)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方式。由于市级烟草公司实行统一会计核算,县级营销部不计算盈亏,企业所得税由市级烟草公司统一核算,统一向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按各县级营销部(含市公司本部)销售额占市级销售总额的比例计算出各县级营销部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由县级营销部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缴纳入库。即:
县级营销部应缴企业所得税税额=市级烟草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总额/市级烟草公司销售总额×县级营销部销售总额
(二)企业所得税管理方式。市级烟草公司统一核算后,县级营销部已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但由于税款返回县级营销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所以县级营销部税务登记必须保留。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由县级营销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市级烟草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定期对该企业(包括县级营销部)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鉴于全省烟草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到位,应遵循成熟一个地市纳税方式改变一个地市的原则,从2005年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