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工作要求的通知》(内税发〔2020〕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确保简化办税事项及时落地
落实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深刻领会、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规定内容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科室,主动作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杜绝“推诿扯皮、不作为、不担当”等现象出现,已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各项培训、后台保障和宣传辅导,确保简化办税事项无缝衔接
根据区局总体工作进度,市局将陆续下发有关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的相关要求及事项,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定动作,结合工作实际,对办税服务和主要业务科室人员及时开展政策培训和新增系统操作培训,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系统操作,杜绝“一问三不知”现象的发生。要认真开展对纳税人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做好企业开办涉税业务提示提醒服务,充分利用各部门官方网站和i税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的红利。
各部门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相关部门
联系人:纳税服务科娜蓉,18698417084
征收管理科张磊,15661063096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工作任务分工表》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