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满洲里市税务局及合作区党委、管委会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于2018年9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派出机构于2018年10月30日正式挂牌,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为主与合作区管委会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一、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管辖范围及工作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起永达山滑雪场,西至电视路,南起气象台观测站,北至外环路。
(二)工作内容:负责辖区内的纳税服务、税费征收和税收征管等相关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二、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机构设立及相关办公地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局机关办公地点:满洲里市东五道街92号;邮编:021400;联系电话:0470-6264769。
(二)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满洲里市东五道街92号;邮编:021400,联系电话:0470-626912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