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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办公室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 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的通知


冀税办发〔2019〕7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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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 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7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总局文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传达税务总局文件内容,确保全员周知。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严格对照总局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好各部门的工作,严禁出现与总局文件精神相悖的行为。全面加强工作规范、工作监督和工作问责,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各级税务机关务必严格依法依规征收税费,严肃组织收入相关的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收税费的底线,严格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严禁出现任何形式的违反组织收入原则的行为。

三是提前谋划好全年组织收入工作。全面加强收入形势预判,提早研究、统筹谋划好全年组织收入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三个务必”、“三个坚决”,遇有不当干预组织收入工作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局。

四是与地方政府加强协调沟通。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摸清税源底数,算清减税降费账,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汇报沟通,如实反映当地经济税源情况和发展态势,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对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的理解支持,促进地方政府合理调整年初预算目标,使税收收入预算目标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形势相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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