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68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省局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创新活动形式,鼓励机构积极参与
随着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新税制实施,纳税人对纳税辅导和纳税咨询的需求出现井喷态势,并会成为一种常态。如何引导和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个税改革,需要各级各部门在实践中创新形式、创新平台、创新渠道、建好机制,把涉税中介服务的作用发挥好,达到既分散税务机关压力又支持机构发展的效果。
各单位可通过采取召开涉税服务机构座谈会征集个税宣传辅导建议、邀请涉税服务机构人员进办税服务厅提供咨询辅导服务、在纳税人学堂举办个税改革专题讲座、在人员集中场所共同开展个税宣传志愿活动等方式,拓展个税宣传辅导的覆盖面。各单位可在本单位建设的税务机关、纳税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三方沟通平台邀请机构开展个税宣传辅导活动。
各单位邀请的志愿服务机构要在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监管范围内,对派出人员的政策水平要有较高的要求,对涉税专业服务人员提供的辅导服务要设定规范、做好定向,避免出现商业行为和引发舆情。
二、广泛收集情况,及时总结反馈
据了解,一些涉税服务机构已经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部分税务机关也进行了丰富探索,达到了减轻税务机关压力、促进三方交流、提高社会影响的良好效果。为了解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交流经验,提升效果,请各单位收集本辖区税务机关组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的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单独开展的各类宣传辅导活动的情况,于2月28日前进行总结,上报省局纳税服务处。上报路径:即时通。
联系人:于振霞。联系电话:0311-86981424。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