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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雄安财税〔2020〕1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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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容城、安新县财政局、税务局,新区第一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8〕13号)要求,我们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认定,现公布如下:

一、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河北雄安新区体育总会

河北雄安新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雄安新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河北雄安新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双拥促进会

河北雄安新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二、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非营利组织免税有效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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