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布),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新成立派出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内、国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31号
邮编:050000
传真:0311-66188200
值班电话:0311-86900076
涉税咨询电话:0311-12366
二、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主要负责新乐市、正定县、无极县、行唐县、长安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正定新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审理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或部门进行稽查业务协调。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翔翼路5号
邮政编码:050000
传真:0311-66631825
值班电话:0311-66631828
三、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主要负责赵县、元氏县、高邑县、赞皇县、桥西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审理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或部门进行稽查业务协调。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翔翼路5号
邮政编码:050000
传真:0311-66608114
值班电话:0311-66608132
四、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主要负责井陉县、灵寿县、平山县、矿区、新华区、鹿泉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审理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或部门进行稽查业务协调。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翔翼路5号
邮政编码:050000
传真:0311-66608090
值班电话:0311-66608132
五、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主要负责晋州市、深泽县、裕华区、藁城区、栾城区、循环化工园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审理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或部门进行稽查业务协调。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路东路31号
邮政编码:050000
传真:0311-86972935
值班电话:0311-8697611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