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河北所属地市唐山市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关于废止《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和应税所得率的通知》的通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01-03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鉴于《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已经废止,《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和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唐地税发〔2017〕1号)同时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