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稽查局、各跨区稽查局:
为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规范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增强执法效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正透明的市场营商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衡水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统筹安排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的基础上,结合部门职责和执法依据,形成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本部门的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涵盖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综合考虑执法检查队伍实际情况,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检查人员擅长检查的行业、领域、税种、案件等进行分类,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统筹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依据监管职责,在充分统筹考虑上级和本级税务稽查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立足辖区内税务稽查对象数量、稽查资源配置、税收违法案件数量、工作任务计划及企业、行业分布结构等因素,认真谋划抽查计划。同时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做好税务平台与地方政府统一工作平台的对接融合,发起或参与联合抽查。
(三)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格开展随机抽取工作。所有待查对象,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外,其余所有待查对象均须从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同时要充分考虑工作实际,结合检查人员专长,从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严格检查纪律,在一定周期内对同一抽查对象不得由同一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或地方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查处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随机抽查发现的存在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稽查对象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扩大执法社会影响,提高税法遵从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强化对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