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强化税务执法监管力度,有效增强稽查维护税收秩序能力,根据衡水市的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现状,综合考虑区域面积、税源结构、收入规模、交通便利、风险防范等因素,决定对跨区稽查局管辖范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饶阳县由第一稽查局调到第二稽查局;
衡水滨湖新区由第二稽查局调到第三稽查局;
枣强县由第三稽查局调到第一稽查局。
调整后的管辖范围:
第一稽查局,管辖桃城区、深州市、安平县、枣强县;
第二稽查局,管辖武邑县、武强县、阜城县、衡水高新区、饶阳县;
第三稽查局,管辖冀州区、故城县、景县、衡水滨湖新区。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