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我市新成立五个税务派出机构,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现就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办公,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内、国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邢台市团结西大街230号
邮政编码:054000
二、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办公。主要负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分配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退税安排;指导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进出口税收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办公地址:邢台市团结西大街230号
邮政编码:054000
三、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办公,管辖桥西区、隆尧县、任县、宁晋县、巨鹿县、新河县、南宫市,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审理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或部门进行稽查业务协调。
办公地址:邢台市泉南东大街117号
邮政编码:054001
四、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办公,管辖桥东区、南和县、平乡县、广宗县、威县、临西县、清河县、邢台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审理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或部门进行稽查业务协调。
办公地址:邢台市驴夫营街75号
邮政编码:054001
五、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办公,管辖邢台县、沙河市、内丘县、临城县、柏乡县,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审理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或部门进行稽查业务协调。
办公地址:邢台市泉南东大街117号
邮政编码:054001
特此公告。
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