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原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和宝鸡市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新机构办公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6号,邮编:721000,电话0917-283189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