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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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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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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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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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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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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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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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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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陕甘宁蒙、陕川渝、陕晋豫税收服务合作机制,发布跨区域办理事项,强化区域税收协同共治。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进巴林、沙特、吉尔吉斯斯坦《国别税收指南》研究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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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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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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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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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组建“税务管家”服务团队,从重点项目评估、决策、勘察、设计、施工、竣工至投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围绕“税前精准化宣传辅导、税中便捷化办税服务、税后一体化权益维护”三个层面,借助涉税服务机构专业优势,提供税费宣传辅导、政策支持和政务服务,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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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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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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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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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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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开展“千企行”活动,向企业送政策。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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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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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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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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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大数据精准甄别可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缴费人,企业无需申报即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基层和市场主体。主动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加快减税降费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适用对象“标签化”、落实情况“可视化”、退税退费“网上办”,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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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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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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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优惠办理程序确保简明易行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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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全面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实现“智联快享”。对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企业,提供“免填单、免申请,自动享受减免优惠”服务,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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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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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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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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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电子税务局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和办理方式,将企业基本信息和申报数据进行交互比对,逐步实现自动校验、自动识别、智能提醒,提高退税效率。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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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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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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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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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优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逐步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进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5.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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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关中海关、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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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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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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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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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领发票的基础上,将申请税控设备纳入企业开办事项,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上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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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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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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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税务注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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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压缩税务注销时间,对符合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要求的,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扩大即办范围,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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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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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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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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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及印花税五个税种合并申报。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十个税种的综合申报工作。推动社保、医保等合并申报及缴纳。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实现“一张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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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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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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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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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做好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工作。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对实行实名采集的纳税人,可采取“只刷脸、不验证”方式,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体验。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减轻企业办税缴费负担。通过申报系统与纳税人财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自动带入、税款自动生成、一键确认申报。2021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85小时以内;2022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8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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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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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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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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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加强与住建、公安、医保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个人户籍、医保登记缴费等信息实时共享,便利办税缴费。2021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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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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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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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企业融资发展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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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更多银行金融机构加入“税银互动”平台,引导其创新开发更多融资信贷产品,拓展线上融资信贷办理渠道,实现“全线上、无抵押、免担保、纯信用”快速自助贷款服务。进一步拓展“税银互动”受惠企业数量,切实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解决融资发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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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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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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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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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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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认真做好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推广使用工作,2021年底前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加快与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对接,协同推进发票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智慧税务,推动“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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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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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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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社会化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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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档案等部门积极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入账、报销、归档工作,积极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工作。加强电子发票宣传,为发票电子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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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档案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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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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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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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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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快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加强税费政策法规库建设,通过税务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布并动态更新,增强税务执法依据的确定性、稳定性和透明度,持续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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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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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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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分类精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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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依托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实时分析识别纳税人行为和特征,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加强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严格依法查处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手段虚开骗税行为,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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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关中海关、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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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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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纳税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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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相关规定,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完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的动态管理,为当事人提供提前撤出名单的信用修复途径,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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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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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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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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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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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评价和改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完善“评价开展-差评处理-结果应用”的业务闭环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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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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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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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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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资源,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督查的作用,促进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加强政策措施运行情况的评估,健全政策出台、落实、评估、改进的闭环机制,完善全链条管理,为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疏堵消障、加力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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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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