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文中有关“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将由省局另行发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