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确认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2年末到期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
1.河北省志愿服务基金会
2.河北昊兴公益基金会
3.河北文华公益基金会
4.河北省荷花公益基金会
5.河北省蒲公英公益慈善基金会
6.河北省新世纪公益基金会
7.河北省中普慈善基金会
8.河北省民联慈善基金会
9.河北省乐仁慈善基金会
10.河北省栢康慈善基金会
11.河北省社会救助基金会
12.河北省邯郸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13.河北省临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
14.河北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河北省石家庄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6.河北省赞皇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7.河北省迁安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8.河北省邯郸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9.张家口市慈善总会
20.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1.河北省沧州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2.河北省任丘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3.河北雄安新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4.河北雄安新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25.保定市金木慈善基金会
26.阜平县慈善协会
27.承德市慈善总会
28.滦平县慈善总会
29.定州市思源公益事业服务中心
30.定州市慈善会
31.邯郸市慈善总会
32.石家庄市慈善总会
33.邢台市慈善总会
34.宁晋县慈善总会
35.蔚县慈善总会
36.赤城县慈善总会
37.张家口慈善义工联合会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登记设立后尚未取得资格的社会组织
1. 河北省公安英烈基金会
2. 河北省树磊乡村振兴基金会
3. 迁安市慈善协会
4. 河北省爱心公益协会
5.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志远教育基金会
6. 河北省天和慈善基金会
7. 河北省今麦郎慈善基金会
8. 河北省永洋慈善基金会
9. 河北省保定市圆中教育发展基金会
10. 河北省行善筑和公益基金会
11. 河北省数字赋能慈善基金会
12. 邯山区慈善总会
13. 石家庄市藁城区慈善总会
14. 赞皇县慈善会
15. 清河县慈善总会
16. 衡水市慈善总会
17. 河北省燕山大学教育基金会
18. 河北省教育基金会
19. 河北润腾慈善公益基金会
20. 唐山市昱邦公益慈善基金会
21. 河北省华美绿色环保基金会
22. 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
23.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民政厅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