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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7〕135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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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注释:失效废止。参见:《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陕地税发〔2011〕3号)。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执行:

一、提高认识,克服困难,全力推进全员全额申报管理工作。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个人所得税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推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贯彻“四一三”工作思路,提高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在以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中,基层地税机关普遍反映收集的纸质资料多,信息量大,人工比对困难,采集的信息难以充分有效发挥作用。随着“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逐步推广使用,通过全员全额扣缴申报采集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都将纳入电子计算机管理,困扰基层地税机关的上述问题将会得到较好解决。基层地税机关要解除思想顾虑,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落实责任,确保2007年底前全省所有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铁道、房地产、城市供水供气、公路管理等高收入行业和当年扣缴个人所得税80万元以上的扣缴义务人全部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宣传,认真辅导,积极争取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推行难度高、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工作。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初期阶段,必然会增加扣缴义务人工作量,可能会出现一些抵触情绪,基层地税机关要充分考虑工作阻力,把困难想象得多一些,不断完善工作计划,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政策性强,填制有关申报表格技术要求高,税收管理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扣缴单位,宣传税收政策,辅导纳税申报,指导扣缴义务人完整、准确、及时履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三、提早行动,积极备战,为明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和“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进一步推广应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实践证明,做好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有利于确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对象,便于地税机关有的放矢开展工作,掌握申报主动权。基层地税机关要在总结2006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经验的基础上,狠抓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为200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创造有利条件。“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明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工作质量决定着“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推广进度。今明两年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环环相扣,各级地税机关要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省局将在2007年底前对各地落实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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