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税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的通知》(陕税发〔2022〕50号)文件要求,决定自2022年8月1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一窗办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窗办事”业务范围
涉及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办理事项的,在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出件。
二、“一窗办事”办理地点
杨凌示范区新桥路6号杨凌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税综合受理窗口(政务大厦一楼A9-A12窗口)。服务电话:房产交易、登记029-87035312;纳税:029-87035402
三、“一窗办事”业务流程
由申请人在综合受理窗口现场递交登记、纳税申请资料,“一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交易、纳税和登记资料的初审,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待申请人按要求完成补正后立即受理;资料齐全、符合申请要求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并联办理纳税、登记业务。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的,由申请人同步提交开发单位登记申请书及转移登记的资料,不能提交的,综合受理窗口可先进行缴税业务办理。
四、一窗办事资料清单(见附件)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杨凌示范区税务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