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结合湖南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第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3年1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抓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的工作要求,2023年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经研究,省局推出第一批33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税务力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聚焦落实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打连发、呈递进,分批接续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税收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行动内容
第一批33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诉求响应提质。组织开展全省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税直达”试点,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做实做优“三个专窗”,即“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潮汐窗口、绿色通道快办专窗,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权益保障、业务快办通道,做好服务兜底。优化12366热线工单管理办法,畅通工单流转过程,提升诉求响应质效。持续完善和发挥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改进机制,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服务。
(二)政策落实提效。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按照总局部署,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应用,提升政策宣传辅导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实现惠企政策实时归集、精准推送、线上办理、快速兑现。联合省工商联、省中小企业局、省女企业家协会等开展“湘女智税百名专家助千企”送政策活动,为科技创新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贸企业等提供“面对面”政策宣讲、咨询、答疑服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三)精细服务提档。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提升“湘税通”智能咨询问题识别率和答复准确率,有序推进12366热线智能语音咨询建设,加快推动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开展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试点,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进一步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支撑政务决策和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在符合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将自助终端申报缴费相关应用功能整合到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等其他行业的自助终端中,延伸自助服务触角。
(四)智能办税提速。按照总局部署,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税务可信身份账户体系,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在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对代征税款试行实时电子缴税入库的开具电子完税证明。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增加逾期申报、跨区经营全流程网上办、往期申报错误更正、自然人税费申报等功能,全面实现申报、发票、退税等全部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
(五)精简流程提级。按照总局部署,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推广运用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为试点城市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进一步拓展容缺办理事项、精简压缩办税资料、简化办税程序,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提高纳税人获得感。优化退税流程,推行退税业务网上申请、无纸化审批,退税全流程电子化。
(六)规范执法提升。对逾期未申报等轻微税收违法行为,通过智能判断责令限改期间,实现首违不罚、简易处罚的线上办理,更好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拓展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范围,提高文书签收效率,避免纳税人因签收纸质文书“多次跑”。按照总局部署,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在努力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把握连续第10年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四严”工作要求,坚持对标对表,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省局相关处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及时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地交流互鉴。
(三)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性,鼓励各地税务机关在落实过程中探索创新,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积极为全省税务系统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结合“春风行动”开展成效,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春风行动”成功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介力度,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