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税务局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税务局对此次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由区级税务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对由原西咸新区国家税务局制发的《西咸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邮递送达涉税文书的公告》(西咸新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予以废止。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新城税务分局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四、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