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宁陕县国家税务局、原宁陕县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宁陕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制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国税字〔2004〕40号)等4份文件,现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宁陕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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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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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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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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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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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制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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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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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税字〔200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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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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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国家税务局 宁陕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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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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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税字〔200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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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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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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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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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税字〔2006〕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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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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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县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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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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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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