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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全省税务系统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税发〔2023〕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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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全省税务系统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和相关建议,请及时报送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附件:全省税务系统2023年第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3年1月18日

 

 

全省税务系统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抓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要求,结合湖北税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握主题内涵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主题为“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全省税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决策部署,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打连发、呈递进,有力有序有效落实税务总局推出的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分批接续落实后续措施,配套推出我省创新措施,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聚焦行动内容

税务总局推出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涉及湖北的有14条。结合我省实际,省税务局研究配套推出7条创新措施,作为2023年“春风行动”第一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一并落实,共六个方面21项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提质

1.按照税务总局部署,组织参与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

2.深入开展“税直达”试点,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3.常态化开展全省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和税费服务体验,及时跟踪政策落实和税费服务产品体验情况,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有针对性地优化税费服务供给。

(二)政策落实提效

4.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5.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6.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密集宣传,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

(三)精细服务提档

7.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8.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

9.在全省推行税务“店小二”服务专员制度,为重大项目、企业提供专员式、全周期、跟进式、常态化税费服务。

10.在全省推广“厅线联动问办结合”服务模式,有效整合12366热线与各市(州)咨询热线,推动咨询热线由“解答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变。

(四)智能办税提速

11.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

12.推行个人存量房交易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允许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动实现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

13.依托发票电子化改革带来的新技术、新思路和新挑战,整合电子税务局和“楚税通”资源,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智慧税务生态体系,优化智能办税缴费服务体验。

(五)精简流程提级

14.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

15.按照税务总局部署,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

16.推广应用税务总局开发上线的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为试点城市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

17.在全省推行自然人股权变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优化办理流程,精减资料报送。

18.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六)规范执法提升

19.按照税务总局部署,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落实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21.全面落实湖北省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主动接受监督,抓好正反典型,进一步为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费服务“立规矩”“划红线”。

三、优化行动方法

(一)“立体式”宣传

1.加大宣传频次。主动开展高密度、高频率和连续性、递进式、常态化的宣传报道,扩大宣传范围,形成宣传声势,让便民办税春风常吹常新、四季拂面,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拓展宣传渠道。在充分运用办税服务厅线下宣传渠道的同时,借助主流媒体并综合运用网站、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渠道开展“春风行动”宣传,通过全景式宣传和展示,让纳税人缴费人真切感受税务部门便民服务成效。

3.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宣传时度效,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创作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内容,依托宣传手册、组合海报、短视频、动漫等宣传载体,分类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更有“感”。

(二)“递进式”推进

1.推出系列便民举措。按照“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节奏,将短期举措和长效机制有效结合,分批次、分类别推出任务清单,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2.推出季度主题活动。根据“春风行动”举措推进进程,分季度、分主题推出系列活动。第一季度推出“代表委员话春风”活动,邀请本地区两会代表委员畅谈感受;第二季度推出“税收宣传送春风”活动,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宣传辅导;第三季度推出“互动体验享春风”活动,深化开展税费服务体验和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征集活动;第四季度推出“展示交流晒春风”活动,集成各地推出的创新举措,交流工作经验。

(三)“沉浸式”体验

1.拓展体验主体。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邀请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税费服务体验师和税务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操作系统亲自办”“走进大厅陪同办”“深入一线体验办”及实地走访企业等活动,全流程跟进体验。

2.丰富体验内容。通过开展日常体验、产品体验和专项体验,从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双向视角发现办税缴费堵点、痛点问题。

3.强化结果应用。认真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展现活动进展及优化成果,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湖北税收工作的认可。

(四)“清单式”管理

1.坚持对标对表。对照《全省税务系统2023年第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见附件)以及接续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逐一对账销号。

2.及时跟踪问效。围绕工作目标是否实现、具体措施是否到位、突出问题是否解决,对行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及时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

3.抓好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省、市州税务局“春风行动”专项工作机制作用,运用联席会、推进会和台账管理、定期通报等制度办法,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推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品牌化”创建

1.鼓励探索创新。在不折不扣落实税务总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按照“一局一品牌、一局一特色”的原则,鼓励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对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及接续措施进行细化实化,探索创新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

2.定期总结展晒。各项目实行过程推进、动态管理,及时归集措施落实效果和项目创新成果,通过《湖北税务简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动态》以及通报等渠道和方式,定期开展推进情况展晒,做到边推进、边展示、边总结、边提升,不断提高和拓展推进工作质效。

3.及时提炼推广。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推进成果转化,不断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强化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要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优质高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明确责任,狠抓任务落实。省税务局“春风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强化对下级税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精准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地交流互鉴。各地税务机关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化相关任务措施,确保“春风行动”各项措施按进度推进实施、落地见效。

(三)注重反馈,及时总结成效。各地税务机关要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做好跟踪问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上级进行反馈。各地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要及时了解“春风行动”推出措施在基层税务机关的执行情况、创新经验、取得成效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反映,并及时反馈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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