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州、市、滇中新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结合云南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2023年第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3年1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抓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的工作要求, 2023年以“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经研究,云南省税务局推出第一批2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税务力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落实税收现代化的新任务、新要求,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聚焦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打连发、呈递进,分批接续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为激发云南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云南税务力量,以税收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行动内容
围绕税务总局部署的此次“春风行动”任务,云南省税务局第一批推出6方面2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再按照税务总局部署及云南税务实际适时推出若干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一)诉求响应提质
1.组织开展全省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
2.深入开展“税直达”试点,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进行多维度动态分析,并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
3.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加强与科技、发改等部门协同,联合开展培训、点对点辅导,进一步优化电子税务局政策提醒提示功能,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优惠政策提醒,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4.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5.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
(三)精细服务提档
6.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7.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优化12366智能咨询知识库、地方性知识数据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
8.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开展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试点,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
9.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优化“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申请人一次身份认证后即可“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全部服务事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10.制定《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五线运维机制》,构建“以省局统一运维为主,州(市)、县(区)分级运维为辅,统一指挥,多级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运维管理模式,持续推进网上办税缴费“精细服务”,高质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税缴费的各类问题。
(四)智能办税提速
11.按照税务总局部署,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税务可信身份账户体系,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
12.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及金融机构协调配合,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
13.按照税务总局部署,协调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及金融机构,在数字人民币试点州市,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
14.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和住建部门的数据共享,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线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五)精简流程提级
15.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持续升级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
16.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
17.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持续升级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推广运用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为试点城市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
18.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19.持续优化我省办税服务厅软、硬环境建设,完成全省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示范化、达标化”建设,推行《云南省办税缴费业务合成标准化指引》,统一业务标准,精简办税流程,实现税费业务全省规范化、标准化和一体化,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
(六)规范执法提升
20.按照税务总局部署,积极推广运用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1.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全省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统筹有序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把握连续第10年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对标对表,推动各项措施及时出台,并结合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省局相关处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对“春风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地交流互鉴;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沟通协作,细化重点任务,形成密切配合、同频共振、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春风行动”措施落实见效。
(三)积极探索创新,增强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性,鼓励各地税务机关在落实过程中探索创新,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持续增强“春风行动”服务品牌效应,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经验做法、亮点特色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积极为全省税务系统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紧扣本年行动主题,结合“春风行动”开展成效,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大对“春风行动”成功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介力度,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