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定边县国家税务局、原定边县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定国税发〔1997〕21号)等11份文件。现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定边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定边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性开采原油的税收征管办法
1995年5月1日
定地税发〔1995〕17号
2
关于车辆运营、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1996年1月10日
定地税发〔1996〕5号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年4月14日
定国税发〔1997〕21号
4
关于石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7年9月4日
定地税发〔1997〕60号
5
定边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定边县国家税务局加油站行业税收征管制度”的通知
1998年11月10日
定国税发〔1998〕102号
6
关于调整地方石油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的通知
2000年6月5日
定地税发〔2000〕59号
7
定边县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00年9月4日
定国税发〔2000〕64号
8
关于对我县境内揭盖井执行所得税定率征收的通知
2001年3月13日
定地税发〔2001〕19号
9
定边县地方税务局纯管户领用发票管理办法
2002年11月9日
定地税发〔2002〕83号
10
定边县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我县境内长庆揭盖井个人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
2006年9月13日
定地税发〔2006〕118号
11
定边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涉油行业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5月18日
定地税发〔2007〕50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定边县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定边县税务局对此次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由县级税务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对由原定边县国家税务局、原定边县地方税务局制发的1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