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延安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废止。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