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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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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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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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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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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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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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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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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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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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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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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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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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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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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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2条、《发票管理办法》第7条、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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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企业(政府采购部门);发给印制企业发票准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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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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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报告;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机关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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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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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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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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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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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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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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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县区税务机关在调查后填写意见报地市税务机关;地市税务机关审核后,及时填写审核意见上报省局审批;省局征管科技处对报送资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提交会研究决定,报省局领导终审,并及时答复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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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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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核表》。税务机关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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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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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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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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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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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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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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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大厅受理→分局审核→征管科审核后提请主管局长审批→分局在CTAIS系统内根据流程步骤至最终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大厅→送达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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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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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副本);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2份;纳税人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税务机关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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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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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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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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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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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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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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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大厅受理→分局调查审核→征管科复核、审批→管理员在CTAIS系统内操作至最终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大厅→送达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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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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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户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或《企业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2份;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资料。税务机关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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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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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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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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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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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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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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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分局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政策法规科审核和县局领导岗审批→分局税源管理部门分类→办税服务厅送达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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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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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4份;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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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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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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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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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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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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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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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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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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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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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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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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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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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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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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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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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分局企业组受理、审核、审定→税源管理科复审并提交主管业务局审批→随即退回分局送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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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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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纳税人申请;同期和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原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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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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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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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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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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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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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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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纳税人主要机构场所所在地县(区)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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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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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居民企业选择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书面申请报告能够证明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相关资料;参与汇总申报纳税人的机构、场所明细表;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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