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富平县国家税务局、原富平县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富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富平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现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国家税务总局富平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富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2016年8月9日
富平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富平县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富平县税务局对此次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由县级税务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对由原富平县国家税务局制发的1份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