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铜川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铜川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废止。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