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18年9月30日正式成立。现将新机构的职责、办公及办税服务地址、邮编等信息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各类基金及其他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相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宝泉路6号;
办税服务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路9号;
邮政编码:712000。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