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山西省孝行公益基金会
2.山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3.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山西省文华教育基金会
5.山西省田玉成慈善基金会
6.山西省曲沃县沃才教育发展基金会
7.山西省沁源县教育基金会
8.山西省爱民健康基金会
9.山西省大土河爱心公益基金会
10. 山西省开元文物保护基金会
11. 山西省孝义市扶贫基金会
名单所列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自2022 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三年。各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名单中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存在 违反《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省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反映。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
2023年1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