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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20190326)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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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区(含宿豫)

 

土地等级

“四至”情况

税额标准

一等

骆马湖路以南,洪泽湖路以北,广场东道以西,平安大道以东围合地区

16元/平方米

二等

骆马湖路以北,滨河路以南,迎宾大道以东,发展大道以西围合地区

12元/平方米

三等

运河路以西,八一路以南,项王路以北围合地区;黄河路以西,世纪大道以东,项王路以北,古黄河以南围合地区(除一等、二等地段)

8元/平方米

四等

宿支路以南,北京路以北,通湖大道以东,西楚大道以西围合地区(除一等、等、三、五等地段)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城经济开发区、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城市四等地段中的部分,依照城市五等地段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5元/平方米

五等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城经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宿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宿迁市彩塑工业园

3元/平方米

六等

市辖区内其他建制镇(除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地段部分

1.2元/平方米


沭阳县

 

 

土地等级

“四至”情况

税额标准

一等

东至珠江北路、台州南路,西至天津路(深圳路以南)、泰州路(镇江路以南)、上海北路(大连西路以南),南至杭州路、新长铁路,北至大连西路(上海北路以东)、镇江路(泰州路、天津路以东)。

6元/平方米

二等

沭城街道(除一等地段土地外)、县经济开发区、南湖街道、梦溪街道

4元/平方米

三等

全县其他建制镇、街道和青伊湖农场

0.6元/平方米

 

 

 

泗阳县

 

 

土地等级

“四至”情况

税额标准

一等

东起泗塘河、西至泗水大道(省道245)、南至京杭运河、北至泗水大道

6元/平方米

二等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意杨产业科技园

4元/平方米

三等

泗阳县除一、二等土地以外地区(不含乡)。

0.6元/平方米

 

 

 

泗洪县

 

 

土地等级

“四至”情况

税额标准

一等

西起开发大道,东至黄山路,南起山河路,北至长江路(不含在此范围内的县经济开发区部分)。

6元/平方米

二等

县经济开发区(含机械零部件产业园、食品加工区)、常熟泗洪产业园和县城规划区内除一等地段外的其他地区。

4元/平方米

三等

青阳镇其他地区(除一等、二等地段部分)、其他建制镇、江苏省洪泽湖农场和泗洪县陈圩林场。

0.6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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