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全省性社会组织
1.黄冈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湖北理工学院教育基金会
4.湖北弘义法治公益基金会
5.武昌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武汉市
6.武汉光谷花山街社区基金会
7.武汉光谷星光公益基金会
8.武汉光谷山水公益基金会
9.武汉市国华人寿公益基金会
10.武汉凡谷公益基金会
11.武汉市武昌区瑞景教育发展基金会
襄阳市
12.襄阳市襄州区雲毅慈善基金会
宜昌市
13.宜昌市英才教育基金会
14.宜昌市金东山建材公益慈善基金会
15.枝江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咸宁市
16.咸宁市春雨乡村教育基金会
17.通山县第一中学未来教育基金会
恩施州
18.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助学扶贫促进会
19.恩施市慈善总会
20.利川市慈善总会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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