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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家税务局
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绍县国税政〔2007〕233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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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全文有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注释:全文有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机关各科(室)、单位、各税务分局(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国税法〔2007〕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97件

1、《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政〔2006〕11号)。

2、《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年审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政〔2006〕15号)。

3、《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政〔2006〕4号)。

4、《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查前公告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稽〔2006〕67号)。

5、《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管一〔2006〕49号)。

6、《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管四〔2006〕24号)。

7、《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外〔2005〕2号)。

8、《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各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4〕306号)。

9、《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县国家税务局违法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县国税法〔2004〕156号)。

10、《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前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稽〔2004〕79号)。

11、《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实施业务重组的意见>的通知》(绍县国税稽〔2004〕142号)。

12、《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进〔2004〕299号)。

13、《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二00三年度增值税、消费税年终清算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3〕175号)。

14、《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二00三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3〕174号)。

15、《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增值税、消费税年终清算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3〕]2号)。

16、《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3〕148号)。

17、《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管〔2003〕124号)。

18、《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税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管〔2003〕182号)。

19、《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外〔2003〕172号)。

20、《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外〔2003〕32号)。

21、《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的通知》(绍县国税外〔2003〕139号)。

22、《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2〕172号)。

23、《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管〔2002〕194号)。

24、《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县国家税务局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县国税征〔2002〕140号)。

25、《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简易报税办法(试行)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县国税管〔2002〕149号)。

26、《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资企业减免税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外〔2002〕101号)。

27、《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外资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的通知》(绍县国税外〔2002〕160号)。

28、《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县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绍县国税进〔2002〕108号)。

29、《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县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进〔2001〕89号)。

30、《关于暂缓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0〕157号)。

31、《关于印发<绍兴县增值税扣税凭证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0〕109号)。

32、《关于加强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出具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0〕94号)。

33、《关于重申增值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9〕9号)。

34、《关于印发<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干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9〕103号)。

35、《关于印发<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9〕134号)。

36、《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9〕260号)。

37、《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进〔1999〕224号)。

38、《关于重申有关增值税先征后返若干政策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8〕167号)。

39、《关于印发<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干管理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8〕91号)。

40、《关于印发<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干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8〕169号)。

41、《关于加强加油站税收征管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8〕176号)。

42、《关于加强加油站税收管理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8〕177号)。

43、《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县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进〔1998〕185号)。

44、《关于印发<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办理程序>的通知》(绍县国税进〔1998〕119号)。

45、《关于规范出口贸易和退税程序防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通知》(绍县国税进〔1998〕151号)。

46、《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审核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7〕22号)。

47、《关于调整金融保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7〕106号)。

48、《关于城乡信用社若干税收、财务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7〕105号)。

49、《关于查补企业以前年度所得税如何征税问题的补充意见》(绍县国税税〔1997〕121号)。

50、《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外〔1997〕156号)。

51、《关于生产销售并连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业务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6〕156号)。

52、《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6〕9号)。

53、《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5〕104号)。

54、《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和财务列支审批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外〔1996〕183号)。

55、《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的补充通知》(绍县国税外〔1996〕68号)。

56、《关于印发<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5〕179号)。

57、《关于纳税人办理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兴县国税稽管〔1996〕60号)。

58、《关于加强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5〕152号)。

59、《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的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7〕225号)。

60、《关于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外〔1999〕238号)。

61、《关于开展旧版普通发票清理检查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8〕197号)。

6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5〕172号)。

6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系统试点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5〕170号)。

64、《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5〕168号)。

65、《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县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外〔1998〕185号)。

6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7〕192号)。

6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绍县国税税〔1999〕222号)。

68、《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C类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9〕214号)。

69、《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改部分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7〕155号)。

7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首饰在工业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9〕199号)。

71、《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税凭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0〕178号)。

7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9〕180号)。

73、《关于暂缓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0〕157号)。

7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8〕124号)。

75、《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7〕148号)。

76、《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绍县国税征〔1999〕159号)。

77、《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6〕116号)。

7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外〔1999〕146号)。

7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0〕125号)。

80、《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9〕134号)。

81、《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外〔1999〕113号)。

82、《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抵扣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8〕89号)。

83、《关于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8〕90号)。

84、《关于印发《绍兴县增值税扣税凭证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0〕109号)。

8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7〕103号)。

86、《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外〔1999〕125号)。

87、《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9〕121号)。

8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0〕100号)。

8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0〕99号)。

90、《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外〔1996〕85号)。

91、《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发票清理检查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9〕104号)。

9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9〕81号)。

93、《关于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5〕41号)。

9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0〕43号)。

95、《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审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2000〕30号)。

96、《关于转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5〕36号)。

97、《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6〕31号)。

二、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件

9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6〕179号)第一条。

99、《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绍县国税征〔1995〕9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0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绍县国税外〔2000〕153号)第五条。

10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6〕168号)第四条。

10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通知》(绍县国税税〔1998〕163号)第三条。

10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绍县国税外〔1999〕168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104、《绍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绍县国税进〔2004〕147号)第一点第一项中的黑体部分:(一)出口货物的出口发票(退税联);外贸企业还应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凡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外贸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后按规定及时要求供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其购进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应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凡由于未及时认证等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办理退税的,责任由企业自负。外贸企业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普通发票是指外贸企业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12类特准退税货物并取得的普通发票,以及准予出口图书报刊杂志企业取得的普通发票。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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