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正确性、合法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局对全市税务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公告主要内容
废止了各(县、市)区局以下六个规范性文件,主要原因是和《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统一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2019年第4号)文件相冲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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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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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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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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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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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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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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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地方税务局公告(公告201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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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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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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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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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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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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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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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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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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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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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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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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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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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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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新昌县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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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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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地方税务局2013年第2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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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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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8年新昌县存量房和商业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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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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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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