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按照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对本级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十堰市郧阳区税务系统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坚定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努力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服务举措的不断创新,对税务机关的制度建设质量以及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有必要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调整情况,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区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发布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确认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11件。此外,《郧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2年第1号公告)不在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由省局统一进行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