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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的通告(新疆)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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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于2023年5月30日上线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2023年5月27日18:00至28日18:00新疆电子税务局停机维护。停机期间,纳税人无法使用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

二、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

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服平台”)。

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其中纳税人比较常用的功能为发票勾选确认,与综服平台的勾选功能基本保持一致,符合纳税人的操作习惯,无需纳税人额外学习。

三、新增征纳互动功能

纳税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时,对于操作方式、操作流程等存在疑问,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征纳互动“小悦悦”图标唤起征纳互动服务,通过互动、留言、远程协助等方式获取办税帮助。

如果纳税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过程中发现异常,或对电子税务局升级变化内容存在疑问,可下载《纳税人端用票操作指引》(见附件1)、《征纳互动服务操作指引》(见附件2)查看操作方法,关注新疆税务微信公众号查阅专题辅导,也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1:《纳税人端用票操作指引》

附件2:《征纳互动服务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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