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山西省梗阳慈善基金会
2.山西省腾阳公益基金会
3.山西省创新科技发展基金会
4.山西省兴县友兰教育发展基金会
5.山西省鹏飞慈善基金会
6.山西省亿善慈善基金会
7.山西省悦康公益基金会
8.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汾东教育基金会
9.山西省宏盛公益基金会
10.山西省卓凡教育基金会
11.山西省阳曲县希望教育发展基金会
12.山西省汇丰兴业集团公益基金会
13.山西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
14.山西省仁爱天使公益基金会
15.大同市小小公益协会
16.朔州市慈善总会
17.原平市爱心助学站
名单所列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自2022 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三年。各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名单中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存在违反《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省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反映。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
2023年5月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印发